十月十日,礼拜四 哥林多前书九章3-6节 哥林多后书十一章16-33节 |
“难道我们没有权柄 靠福音吃喝么?” |
坚持争取我的权利?(一)
保罗在证实了自己使徒之身份的真确后,便继续以另一系列的清单例出他身为使徒所配得的权利。身为使徒,他有权利争取以下的权利:
有人认为,这一节经文意即保罗曾经一度结过婚。但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8中写到,未婚者与寡妇若常像他一样守住自己蒙召的身份就好。为此,保罗是单身的,他并不是已婚人士。
保罗为什么不结婚呢?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25-35中给予我们一些答案。已婚的夫妇必须面对婚姻的问题与困难。这会使他们分心,不能完全专注于主的事工上。念及主就快再临的事实,使徒保罗便渴望每分每秒都充分地致力于宣教事工。为此,他选择守独生,不像其他使徒一样运用他能娶一位信主的妻子之权利。
默想:我是否愿意为基督之缘故放弃自己的权利吗?
祷告:天父啊,我愿意将全所有的都奉献于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