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三十一日,主日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4-53节 以弗所书一章15-23节 |
“并且照亮你们心中的眼睛, 使你们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 指望……” |
有福的盼望
耶稣向门徒显现后,就吩咐他们去传福音。神第一次赐下福音信息,是在亚当犯罪之后(创3:15)。这并非神在事后才想到的,而是成就了神在圣经中的命令和记载。这个好消息是:主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在世上拥有完美无罪的一生,为人的罪受苦受死,被埋葬后第三天复活了。
福音的核心信息是承认人的罪性。认罪之后,就会接受罪的后果:死亡、审判、永恒的定罪。一个人对罪的憎恶,必须使他改邪归正,不再犯罪。这并不表示人就能完全无罪,而是指真诚地渴望除掉罪,为主过上圣洁的生活。
福音的关键成分并不止于认罪悔改。人必须被引导来相信主耶稣基督。认罪的人必须意识到他无法通过任何努力来逃避罪的后果。他必须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来12:2)。
信的必然结果就是成为见证人。信徒必须愿意,且有热忱分享他所听到的福音。虽然这不是得救的条件,但是他愿意为基督传福音的热忱,是他真正得救的证明。
凡得着救恩的人肯定经历过极大的喜乐。倘若他在基督里的新生命并不喜乐,那么他并没有完全明白自己已经从永远的折磨中被拯救出来。而且,他不知道在神的国度里所能享有的丰盛福气。读以弗所书1:17-18。
默想:我是否有得着在基督里有福盼望的确据?
祷告:主啊,为着有福的盼望感谢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