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日,礼拜一 诗篇十七篇 哥林多后书三章18节 |
守为圣日。 |
圣灵的改变
当我们得救来认识主时,圣灵就住在我们心里。在那里,祂开始了一个新的工作,就是把我们变成主的样式。这道德上的转变是个逐渐,有时缓慢而痛苦的过程。可是,在每个真正得救的人里面一定有此转变,而转变的特征也可通过仔细和诚实的自我省察看到:
(一) 神的律法被接受为生命的标准。一个人对于神圣洁的诫命的态 度有了极大的转变。一个还未重生得救的人会恨恶以及轻看律法,但神的儿女却乐意的接受并说:“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诗119:97)。神的律法成为他所喜爱的。“我们若遵守他的诫 命,就晓得是认识他”(约壹2:3)。
(二) 会为罪而悲伤。重生的灵魂会用神的律法来看自己的生命,并且会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远离了神公义的要求。他意识到自己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罗7:14)。所以他感到自己是不配的,会厌恶自己,会依着神的意思忧愁。他会为自己的罪而哀恸,并且逃到救主面前得洗净。
(三) 会有真心的谦卑。圣灵叫人活过来时会使人有真心的谦卑。所有骄傲和自大的思念都会消除。他看见自己的不足和他如何不够爱 神。这让他谦卑的看待自己。如那税吏呼求:“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3)。
(四) 会对神更加敬畏。一个信徒越是在耶稣基督的恩典和知识上有长进,他就越是能够体会神无限的圣洁、威严和全权,以及神的大能。他发现是自己的罪把耶稣钉在十字架时他便感到羞愧。当他思想神奇妙的恩典与怜悯临到他这样一个困苦的罪人时,他是难以自抑。
默想:什么能够阻碍圣灵改变的工作呢?
祷告:主阿,使我更像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