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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混合的婚姻
 六 月 二 十五 日,礼 拜 一  
 哥林多前书七章12 -16节  “...只是要
 哥林多前书七章39 节  ...在主里面的人。”

                                                                关于混合的婚姻

基督徒与非信徒结婚是个罪。圣经教导基督徒只可以与“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林后6:14)结婚。或许有些信徒在信主之前已经与非 信徒结婚了。那么这信徒应该如何反应呢?他应该要求与不信的配偶离婚吗?

保罗的教导是只要配偶愿意继续这段婚姻,信徒就不该提出离婚。神允许离婚的唯一时候是当不信主的热烈的要求结束婚约。在这情况下,信主的就不被约束一定要维持婚姻。在这发生之前,信主的必须竭尽所能与不信的配偶分享耶稣基督的好消息。“当解散是唯一的解决方法,离婚才成为一个合理的途径”(杜祥辉及邱英德)。

为什么信主的应该尽所能维持婚姻呢?原因是信徒的配偶和孩子将“成为圣洁”。这词“成为圣洁”有被分别出来行神圣洁的旨意的意思, 就如圣殿中某些物品和圣徒的十一奉献是分别出来,被神使用。在这情况下,因为信徒与神的关系,神也会赐下最丰盛的福气于这家庭。信徒借着他基督徒的见证也成为使他人成圣的影响。信徒会被神使用来影响他的家人,虽然他们还未成为神家的一分子。信徒的家人也会得到神的保护的特权。

 

默想:我们的神是最满有恩典的主。

祷告:主阿,使用我来见证祢的良善。拯救我还未信祢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