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日,主日 | |
哥林多前书六章12节 | “…但无论哪一件, |
罗马书六章 | 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
你是否上了瘾?
在哥林多前书六章12节,保罗开始讲解一个新的部分,关于基督徒的 身体是不可用来犯罪的。哥林多的基督徒已被耶稣救赎,他们的身 体是属于神的。所以,他们的身体必须用来侍奉义,而不是不义。这 是保罗用来解决淫乱(林前6:12-20),嫁娶与单身(林前 7),和吃祭 偶像之物(林前 8-10)的根本原则。
在我们所读到的,保罗劝勉哥林多的基督徒他们必须自我控制他们 的身体。这短语:“凡事我都可行 ”似乎已成了关于基督徒自由的一个 受欢迎的神学口号。这在基督里的自由被误解为一个犯罪的执照。基 督徒以为这自由表示他们是自己身体的主人。所以,他们不侍奉基督 反侍奉自己,以至于教会里出现属肉体和分裂的事。
基督徒自己是从罪中得自由,不是自由的来犯罪。根据圣经有一些事 情和活动是“合法”和“可许”的。可是,我们要小心不要上瘾或受它的 辖制,否则它就成为我们的偶像并且引我们犯罪。例如,食物对我们 的身体是必要的。但当我们迷上吃东西,并且吃过于我们身体所能负 荷的,我们就伤害了我们的健康,也触犯了第六和第十条诫命。这纯 粹是贪吃,食物已成了我们的偶像。
同样,主呼召我们在工作岗位为主的见证作殷勤的工人(弗6:5-8)。 工作是可行的。可是,当我们沉迷于工作,成为个工作狂,它使我们离 开主和其它当做的责任。我们就失去了对自己身体的控制。为基督的 缘故控制我们的身体,不要让身体控制我们!
默想: 我是否允许罪在我身上做王?
祷告:主阿,我将身体当做活祭献给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