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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灵的印记与恩膏
四月八日,主日
哥林多前书一章4-9节
以弗所书一章13-14节

 

“我常为你们感谢我的神…”

 圣灵的印记与恩膏

(摘自《基督教普及神学》,杜祥辉及邱英德著)

“保罗提到圣灵在神子民生命中亲自的同在时,将之称为一个“印记”或鉴定的标志。在哥林多后书1:21-22中,保罗提到“那在基督里坚固我们和你们,并且膏我们的就是神。祂又用印印了我们,并赐圣灵在我们心里作凭据。”… 圣灵亲自的同在是将来所要得的恩典之凭据。

以弗所书里两次将圣灵在信徒生活中亲自的同在称作神的“印记”(弗1:13, 4:30)。启示录7:2-4中虽然没有直接提到圣灵,但这无疑就是印在神子民额上的“永生神的印”。

圣灵的印记也表示,我们永远都安稳地在基督里面(弗4:30)。当圣经提到神的子民是受了神圣灵的“印记”时,就表示他们是神的产业—他们是属于祂的。“印记”一词有着拥有权的意思。主用重价买赎了我 们。那重价就是基督在十架上所流出的宝血(弗1:14,徒20:28)。我们完全是属于神的,这笔债是我们永远都欠神的。…

圣灵的恩膏有一方面只关乎到事奉,与救恩无关。圣灵在人重生之后的内住以及随之而来的拯救之恩膏(约壹2:20,27)是永恒的,是永远不可以被去除的。但圣灵为了事奉的恩膏是暂时的,是可以被取走 的…我们必须清楚地分辨圣灵恩膏的这两方面(即为救恩与为事奉)。圣灵为了救恩的恩膏指的是圣灵永久地住在那人里面(即,内住,印记),而圣灵为了事奉的恩膏是圣灵在那人身上的工作(即,帮助,赐能力)。” 

 

默想:圣灵是我救恩的印记。

祷告:主啊,求祢赐我能对我的救恩有满足的确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