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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论婚姻和离婚(二)
八月十六日,主日
马可福音十章2-12节
哥林多前书七章1-17节

"……凡休妻另娶的,
就是犯奸淫,
辜负他的妻子。"

 

耶稣论婚姻和离婚(二)

婚姻必须被认真对待,并且不该轻易地离婚。请注意,申命记24章并没有为人逃避婚姻提供便利。细查一下摩西律法的规定,摩西指示要使离婚生效:(1)必须在法庭上,在见证人面前,起草并签署离婚的法律文书(休书)。这当然需要时间。根本没有今天刚结婚明天就离婚的事情。一个人也不可能通过以口头上说三次"我休了你"的方式(离婚宣言)就离婚了。(2)离婚证书必须送达。提出离婚的一方必须将离婚证书(休书)交到另一方的手中。(3)离婚的一方必须搬出他们所居住的房屋;他们不能再住在一起。(4)一旦离婚而又彼此再婚的话,那么他们就再也不能复婚了。所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阻止离婚,鼓励和解,并留出时间让双方来修复关系。

法利赛人教导说,男人可以因为任何的原因而休妻。针对这种教导,耶稣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离婚的原因只有一个,而且只能有一个,那就是:淫乱(亦即:对婚姻不忠诚或者有人犯奸淫罪或其他的性犯罪,如:同性恋、兽交或乱伦)。凡与奸夫或淫妇结婚的,也是犯奸淫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例外的条款("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只出现在了马太福音19:9里面。马可福音10:1-12和路加福音16:18是关于婚姻教导的平行经文,在这些经文当中没有出现这个例外条款。耶稣所强调的不是这个例外条款,而是婚姻的盟约是有约束力的。一旦结了婚,就不能离婚。主恨恶离婚,你若执意要离婚,只能是因为对方淫乱的缘故。正如神永远不会违背祂救赎我们的圣约,我们也不能违背我们婚姻的盟约。我们要对各自的配偶忠诚到底。牢记结婚时的誓言,"忠贞不渝,直至生命的尽头"

 

 

默想: "视婚姻为儿戏源自对撒但的崇拜。"(加尔文)

祷告: 父啊,保守我家庭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