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月十九日,礼拜二 马太福音五章38-48节 罗马书十二章17-21节 |
"...以眼还眼, 以牙还牙。" |
不报复的律法
圣经中的报复律法(lex talionis)——"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21:24-25;申19:21)赐给以色列的审判官,使他们能公平地执行审判。这是为民事法庭准备的。但法利赛人把它当作个人仇恨的许可证(参利19:18;箴20:22,24:29)。
耶稣在这里教导我们,敌人对我们所造成的伤害和所犯的错误,不要报复。换句话说,我们要爱我们的敌人。法利赛人教导人们要爱他们的朋友,恨他们的敌人。耶稣提醒他们,摩西教导他们要爱他们的仇敌,不要恨他们的仇敌(见出23:4-5;利19:33-34)。耶稣肯定了摩西的律法,"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你们要慈悲,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保罗这样重申耶稣关于爱的律法:"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
爱不会让人带着自以为是的优越感去评判他人。耶稣曾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毫无疑问,耶稣本身并非反对判断这种行为,因为祂自己也曾判断过法利赛人,并称他们为"假冒为善的人"。祂反对的是那种自以为义且无情的判断方式。祂反对那种自以为是、居高临下的评判态度。要公正地判断他人,首先必须审视自己,忏悔自己的罪过,然后才能尝试去评判他人并纠正他们的罪过。我们要公正地判断他人,而非虚伪地论断他人。通过这样的教导,耶稣表明自己是完美的审判者,能够践行司法律。
默想: 以德抱怨。
祷告: 父啊,帮助我不仅善待我的朋友,也善待我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