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月七日,礼拜四 马可福音二章1-12节 使徒行传二章22-24节 |
...小子,你的罪赦了。 |
耶稣赦罪的大能
有个瘫痪病人想见耶稣,但由于人群拥挤无法进入屋内。他有四个朋友帮助他。为了让他进去,他们爬上屋顶,把他从屋顶放了下来。耶稣称赞了他们的信心。他们的坚持表明了他们对耶稣及其拯救能力的真正信心。"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11:6)。耶稣赦免了瘫子的罪。这是一个极其仁慈的行为。虽然祂还没有为所有必要的罪做最后的赎罪,但赦免仍然是适用的和有效的。虽然祂那一次且永远的献祭尚未到来,却已被视为确定无疑之事。神掌管历史,祂所预定的都必成就。
很明显,耶稣就是上帝之子。祂在整个加利利所行的神迹都证明了这一点。祂确实拥有赦罪的权能。法利赛人和文士们深知这一点。因此,他们彼此质疑耶稣的权威,这并非出于无知,而是出于不信。他们完全没有信仰。他们拒绝相信耶稣就是上帝本身。"如果耶稣不是上帝,祂怎么能赦罪呢?这是亵渎!"他们相互间这样推断道。耶稣洞悉了他们的邪恶意图,于是开始证明自己的权威和权能。祂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通过一个神迹!耶稣对瘫痪者说:"...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他照着吩咐做了。这个完全不能走路的人,必须用担架抬进去,现在却可以拿着他躺过的担架走出房子了。他不仅属灵上得到了医治,身体上也得到了医治。所有人都对所看到的惊奇的事情感到敬畏,并荣耀神。
耶稣用祂的神迹向人们证明祂是神差来的,祂的话是真的。但可悲的是,以色列人对真理如此视而不见。
默想: 哪个更容易说?"你的罪赦了"还是"起来...行走" ?
祷告: 天父,我承认我的罪。请饶恕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