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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弗他(三)
二月四日,主日
士师记十一章12-28节
申命记二十章10-15节

“若是能行,总要尽力
与众人和睦。”

 

耶弗他(三)

耶弗他的第一个动作是外交行动。他打发使者去见亚扪人的王。他并没有采取与侵略者开战为第一手段。正如神通过摩西所指示的,他首先寻求和平的方案。神的子民不该发动不义的战争,他们不应该出于仇恨或自私与安然居住在他们身边的邻舍争斗。他们也不应该为了对权位的私欲和渴望而战斗。耶弗他给亚扪人的王传话,表明了犯罪的是亚扪人而不是耶弗他(士11:27),因此他的战争将是一场正义的战争,神也会为他而战。

耶弗他又打发使者去见亚扪人的王”(士11:14)。这里开始了对历史事实的详细陈述,并捍卫了以色列对这片属于亚摩利人和摩押人的土地的权力。耶弗他知道以色列的历史以及记载于摩西五经里的事件。民数记第21章记载了与亚摩利王西宏的争战,第24节明确地指出了亚扪人的境界,而巴兰和巴勒的记载是在民数记第22至24章。最后,耶弗他指出尽管摩押人比他们有更大的理据却仍旧保持沉默(士11:25)。

你的神基抹所赐你的地你不是得为业吗?…”(士11:24)。耶弗他所说的话也具有属灵的意义。他给以色列的历史所作的见证表明了以色列并没有为自己争取他们所拥有的土地,甚至在他们跨越要进去得那应许之地时,他们的目的也只是要越过那块地(申2:9,29)。否认以色列人在他们所拥有的土地的权利等同于否认亚扪人通过征战而拥有的任何土地的权利。如果他们要挣闹,那么神会成为他们之间的裁判(士11:27)。

 

 

默想:冲突绝不能成为信徒的第一选择或追偿的方式。

祷告:天父,求祢赐给我们智慧在患难中追求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