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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义中受苦
四月二日,主日
彼得前书四章12-16节
提摩太后书3章12-17节

“若为作基督徒受苦,
却不要羞耻”

 在公义中受苦

活在罪中的基督徒被主通过痛苦纠正是不奇怪的。可是,有些基督徒是不学圣经的,发现痛苦可以来到一个活在顺服中的基督徒是惊奇的。

耶稣告诉那些要跟随祂的人,如果世人憎恨他们,他们不该惊奇因为世人憎恨祂(约15:18-19)。使徒约翰努力鼓励基督徒彼此相爱作为他们防卫世人的憎恨及逼迫(约壹2:13)也提到这个事实。

使徒彼得继续这主题。世人是邪恶的及当我们为神而活,这令那些恨恶公义的出击。所以,如果巨大的困难进入一个顺服的基督徒的生活中并不奇怪。我们可以欢喜被允许在小程度上与主一同受苦,在表达公义及救恩给失丧的人(彼前4:12-13)。保罗在他给年轻的提摩太的信中声明了,那些要为神而活的人会受到某些方式的逼迫(提后3:12)。那些逼迫可能是来自朋友或邻居的讥笑。但是它可以用更严重的方式-----我们可能发现自己在我们的公司失去升级或者因我们基督徒的原则而失去商业合约。

无论如何,无论我们如何的被召受苦,我们应当记得这并不奇怪或是非凡之事。当我们为基督的原因受苦,我们不该感到任何羞耻的感觉而是赞美神使我们配得为祂受苦,(彼前4:16)。所以,我们可见基督徒时常受苦只因为世人所邪恶的及憎恨我们事奉的主,或者我们生命中的公义的显露。愿我们受鼓励为神而活,知道我们为祂受的苦不能与祂为我们在永恒中预备的喜乐比较(罗8:18)。

 

 

默想:一个顺服的基督徒可以经历巨大困难吗?

祷告:帮助我,天父,准备在公义中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