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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加低斯到摩押的旅程(II)
七月十二日, 礼拜二
申命记二章1-23节
罗马书13章8节


“…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从加低斯到摩押的旅程(II)

如果以色列从他们经过的国家没花钱而拿了任何的东西,那就是违反了神的律法。他们对所颁发的律法仍然记忆犹新,因此他们必须忠心地守着。摩西提醒他们是神带领他们经过旷野四十年,并且他们没有缺乏。神供给他们全部人足够的食物和水。而且他们所穿的衣服没有破,他们的鞋也是如此。所以,他们必须仰望神来供给他们,而非偷取他人之物。他们平安地经过了以扫的地域。神使他们和平共处。摩西重申这些话以表明这么多年来神的手与他们同在。神已经把他们带到应许之地的边缘。

至于摩押人,他们是亚伯拉罕的侄儿罗得的子孙。自从亚伯拉罕住在那地到此时约有六百年的时间了,他们的血缘关系仍然非常的密切。神已经将摩押的地交给亚伯拉罕的亲属。虽然他们与先祖有紧密的联系,但是这些人与亚伯拉罕有着不同的信仰。他们的刑罚在将来的时代才会临到他们。以色列被命令不可碰摩押人,他们仅可以平安地经过他们的地,正如他们经过以东人的地一样。那地是远离以色列直接进入迦南地要走的路线的。但是,神还是指引了他们经过这地。神这么对待以色列是因为他们曾经不相信神能够直接带领他们进入迦南地。

 

默想:一步一步地跟从神的带领,直到祂的终点。

祷告:天父,愿我学习与祢同行,直到祢所计划的旅途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