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九日,主日 约翰三书12节 提多书一章5-9节 |
“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 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 |
对属神之人的褒奖
底米丢是个好弟兄,他与丢特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属神之人的特性通过他的见证彰显出来。保罗列举的一个教会领袖的条件是他们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免得他落入魔鬼的网罗里面。底米丢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有一个非常好的生命见证。
使徒在门徒中间能够识别谁可以在教会中委以重任。就提摩太而言,保罗在自己的宣教旅途中在特庇和路司得遇见他,在路司得和以哥念的人都称赞他,因此保罗在宣教的团队里面带着他(徒16:1-3)。底米丢的见证讨约翰的欢喜。他的信心亦是建立在健全的真理上面。约翰说有真理为他作见证。他是把教会的事物委以重任的正确人选。他是真诚的,并且过着正直的生活。
约翰也确认了他管理教会事物的能力。他与该犹为伴,并且他们能够彼此相助,共同推进福音的见证。他们侍奉的地方虽没有记载,但是很可能是约翰所侍奉的亚细亚一带的地方。
迈耶尔(F.B.Meyer)把底米丢的品格应用在基督徒的身上:“基督徒在行事上必须与神的名相称,特别是对待客旅(5-6节)。‘为主的名’(7节)——作为神的儿女,我们必须维护这个家族的荣誉。乐意接待远人使我们成为真理的同工。在第十节里面发出了强烈的警告。底米丢所拥有的三重见证,理应激励我们来效法他的品格。当昏暗的、属地的交谈转化为永恒里面对面的交谈时,那将会是什么样子呢?(14节)”
默想:“美名胜过资财…”
祷告:主啊,帮助我成为你家里配得的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