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三十一日,礼拜六 约翰一书三章22-24节 马太福音十二章50节 |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 就是我的弟兄、 姐妹和母亲了。” |
顺服和祷告蒙应允
神对祷告的应允是有条件的。他所行的每一件事都是按照祂永恒的旨意。耶稣在主祷文中教导我们要祷告神的旨意得蒙成全。当一个人遵行神的旨意时,他就会自然而然地遵守神的命令,行神眼中所看为美的事。诗人说“耶和华的眼目看顾义人,他的耳朵听他们的呼求”(诗34:15)。神赐恩给义人,神垂听那些呼求祂的义人。
从人的角度来看,在祷告蒙应允之前,必须满足一些条件。但是每件事又回到神主权性的旨意上。当撒母耳把主的信息告诉以利时,那个信息是个不好的消息。但是以利回复说祂是主,他让主去做祂所看为美的事。他知道他无法改变神的旨意。
在今天的经文中,神的旨意如此说道,“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对基督徒来说,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带领信徒相信神子的是圣灵。当我们遵守耶稣基督的命令时,我们与祂之间就有了彼此的相交。约翰还说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在先前的福音书中,主耶稣基督呼召了祂的门徒们。约翰就是其中之一。当主告诉他们祂要使他们得人如得鱼的时候,他们便跟从了耶稣。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没有一个可以称为家的地方。在他们前面的事工乃是他们的优先选择。他们顺服了基督,也见到了神的应允。
默想:谦卑的顺服带来主的祝福。
祷告:主啊,愿我常常顺服你的圣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