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八日,礼拜三 约翰一书三章16-17节 腓立比书三章7-14节 |
“ 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 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 |
神的爱
约翰福音3:16很好地表达了神的爱。我们从罪中得到拯救,乃是因为神爱我们。使徒在他的写作中强调了这一点,因为它是福音的中心。他在此说道,“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一3:16)。十字架上的耶稣是神之爱的表现。耶稣为罪人舍了自己的生命。约翰又说基督徒必须为他们的弟兄舍弃自己的生命。这不会实现基督之死所做成的事情,却会带领许多人从基督的赏赐中领受益处。约翰是活的最久的一个使徒,他肯定见证了许多弟兄的殉道。他知道为基督的缘故献上一个人的生命是值得的。
数世纪的教会历史同样表明基督的福音真理得蒙保守,因为有许多人愿意为此舍弃自己的生命。使徒约翰在自己的晚年被放逐到拔摩海岛上,他在启示录中作了见证。他说他在那里是为了给神的道和耶稣基督作见证。
神的爱也藉着供应有需要的人显露出来。约翰说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有需要,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不可能存在他里面。耶稣说彼此相爱会向其他人表明信徒真是祂的门徒。善行的目的就是向其他人彰显出神的爱。透过那样的见证,其他人才会因相信基督而得救。
默想:神的爱是通过忠心的门徒而流露出来的。
祷告:主啊,求你给我向他人彰显你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