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五日,礼拜二 出埃及记二十一章1-32节 利未记二十五章35-55节 |
“……以色列人都是我的仆人……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
以义待人
圣经经常被批评支持奴隶制度,因为人们往往误解所谓的奴隶制度就像十八和十九世纪非洲裔美国人所经历的束缚和压迫。相反的,出埃及记21:1-11里的记载并非如此。这种主仆的安排是为了帮助贫穷的人,因为他们无法靠自己生存(利25:35-37)。他们并非被绑架或被迫(出21:16;申24:7)。这是暂时的,有时是自愿的(出21:2,5-6;申15:12-15)。这些奴隶得到善待(利25:43,46,53)。在一次传福音时,笔者碰到一个因为误解了这个课题而无法接受基督教的人,结果必须加以解释。出21:12-14提及谋杀和误杀。出21:15严厉警告殴打和诅咒父母的人。出21:16也警告不可绑架。出21:18-22也提及,令他人受伤就必须赔偿。出21:23-25强调公平地施予惩罚。出21:26-27指示要妥善对待仆人。出21:28-32论及适当的照顾(以确保他人的安全和保护,免受伤害)和尽职。
最后五条诫命的本质是对人的爱。我们有责任竭尽所能去关心和帮助他人。我们必须确保自己尊重父母,因为神视羞辱父母的罪为死罪。绑架则是最恶劣的偷窃行为。但即使在惩罚犯人时,神也要求惩罚是公平、公正的。掌权者(如父母、教师、教会领袖)必须注意这点。而且,神要求我们谨慎对待下属,不能虐待仆人。神也要我们知道,防止他人受伤是我们的责任。家里有佣人的,必须知道自己必须履行的责任。简而言之,要以义待人。
默想:耶和华要我公义地对待别人
祷告:主啊,教我对待别人,像我愿别人如何对待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