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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习惯性地活在罪中(一)
七月二十日,礼拜五
约翰一书三章1-10节
约翰一书三章9节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

不可习惯性地活在罪中(一)

重生信徒的第五个特征就是他们不再习惯性地活在罪中。他们不会 刻意地持续活在罪中。“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种存在他心 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一3:9,中文英王钦定本) 。这节经文教导的不是基督徒在地上可以完美无罪。保罗以前是“亵 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提前1:13)。可是自从保罗藉着神的 恩典与怜悯,得救重生以后,他仍然与有罪的肉体和本性挣扎。“若 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 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 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罗7:16-18)。虽然保罗已经重生,他也“应承律法是善的”。但是,他使 用的动词“住”是现在式和主动语态,指的是“罪”或罪恶的本性仍活跃 在他里面。然而,保罗认真地对付他的罪,从不放弃,直到他在主耶 稣基督里找到得胜。“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罗7:24-25)。尽管保罗在基督 里过着一个得胜的生命,他也不认为自己是完美无罪的(腓3:12-15) ,也真诚地见证说“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 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提前1:15)。保罗使用现在 式动词eimi(“真是”)来显示他的谦卑,也鼓励其他的罪人来信靠耶 稣基督,那能拯救他们的神,就如同祂拯救了罪魁保罗!

那么,帮助保罗认真地对付罪恶的强大之动力是什么,使到他藉着在 主耶稣里面的得胜而不再活在罪里?那是“因神的种存在他心里。他 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若我们真的重生了,那神放在我 们里面之圣洁的种或圣洁的生命就会帮助我们,就如同帮助保罗所 做的一样。

 默想:若我重生了,我就绝不可以习惯性地活在罪里。

祷告:主啊,我为祢所赐在我里面圣洁与得胜的生命感谢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