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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葬或火化?(二)

 

 六月十八日,礼拜一  
 哥林多前书六章19-20节  
 哥林多前书十五章35-50节  “...你们是重价买来的...”

 

埋葬或火化?(二)

埋葬的做法能够为基督徒将来在主里的肉身复活作美好的见证。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35-50节,保罗将埋葬比喻如种在泥土里的种子。  过了些时间,种子会发芽生长成为植物。同样,在预定的日子,神会使信徒的身体从地中复活。就如基督从死里肉身的复活,基督徒也一样要从坟墓中有肉身的复活。在世人眼里看为对信徒来说只不过是而已!

埋葬会高举这身体的教义。圣经告诉我们基督徒的身体不是不重要的。它是神的殿林前6:19)当基督徒复活时,他们将获得一个适  合永恒的荣耀的身体。神不只拯救我们的灵魂,祂也拯救我们的身体。

 

另一方面,圣经当中所记载的火化都是刑罚与审判。约书亚记记载了亚干如何的受惩罚,因为他取了耶利哥城当灭的物。亚干和他的家人最终被石头打死并且用火焚烧7:25。另一个例子是扫罗的尸身  被焚烧,记载在撒母耳记上三十一章12节。这代表了神对扫罗的罪的   审判,包括他寻访隐多珥女巫的罪看:撒上28;申21:23。也请注 意非信徒是如何的将在火湖里受永远的刑法。肯定的,火化所表现的图片是审判与刑罚过于希望与平安!

那些已经受火化的信徒如何呢?所有真信徒,不论埋葬或火化,都一定会有肉身的复活。这事不关乎救恩,乃关乎见证。

 

默想:关乎身体的教义不能被忽略。

祷告:主阿,我等待我救恩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