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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会的见证
四月三日,礼拜二
哥林多前书一章1-3节
使徒行传廿章28节

 

“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

 地方教会的见证

教会”一词在圣经里有两个用法。首先,它可用来指普世教会。普世教会指的是“过去、现在与将来在元首基督之下所召集为一的选民总数所构成…”(韦斯敏斯德信仰宣言25:1)。普世教会因此没有地址,并且只包括主耶稣基督的真信徒。

但是,在哥林多前书1:2中,“教会”一词指的是地方教会。地方教会“由世界各地一切承认真信仰者﹐以及他们的子女所构成。这教会是主耶稣基督的国度、上帝的家,在此以外,通常沒有得救的可能” (韦 斯敏斯德信仰宣言25:2)。地方教会有地址,也包括真假信徒。因此,它也难免“有混杂与错谬”,就如我们在哥林多教会所见到的一样。

保罗提醒哥林多教会,她乃是“神的教会”(林前1:2)。身为神的教会,她乃是基督宝血所买赎的,也是完全属于祂的(徒20:28)。她本当是基督有形的见证,在哥林多这个地方为基督的名字作见证,并向世界 照出福音的光。她的领袖也有责任喂养并保护神的羊群。可惜,因为哥林多教会属灵上的不成熟,她为基督所显的见证被败坏了。这些年来,哥林多教会虽然在人数上有所增长,但她为基督所发的光仍然非常微弱!

今天的教会也一样。当教会忘记她本该奉献于神与神的话语,她就是在步哥林多教会的后尘。愿主赐给我们忠于主耶稣基督的教会! 

 

默想:基督乃教会之首。

祷告:主,求祢保守祢教会忠心的见证。